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56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63条规定和结合本市道路实际情况,现就启用违停自动抓拍系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1、重点路段:城区主干道、学校、医院、商圈、公交站点周边等区域(具体地点见附件)。
2、G234后湖高速北出入口、G318与安远大道交叉口、熊口镇集镇路段、积玉口集镇路段等区域。
3、违停行为: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消防通道、人行道、黄色禁停区停车;逆向停车、压线停车、斜停;未在规定区域或泊位内停车;以及通过树荫遮挡,车窗贴膜等方式逃避监管的隐蔽违停行为。
自动抓拍球机:实现自动识别、实时抓拍(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板道上)。
1、首次提醒:对违停车辆发送短信提醒,要求立即驶离,逾期未驶离将依法处罚。
2、处罚标准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3条第2款、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》第69条第13项规定,违停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(10390)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维护道路畅通与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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